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2008年第一次会议纪要》(乌机编字<2008>6号精神及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聘用制办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单位、专业、人数
(一)乌兰察布市国际农发基金贷款项目管理办公室
英语翻译:1名
(二)乌兰察布市卫生学校
医学专业教师:10名
(三)乌兰察布市规划测量队
规划专业:2名
(四)乌兰察布市精神康复医院
医学专业:5名
; 护理专业:5名
(五)乌兰察布职业学院
教师20名 其中:
车辆工程专业 2名,汽车检测方向;
焊接专业 1名;
机电专业 1名,机械设备维修方向;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 2名;
数学专业 1名;
英语专业 1名;
计算机专业 2名;
汉语言文学专业 1名;
土木工程专业 1名;
工程造价专业 1名;
电子商务专业 1名,或计算机类;
物业管理专业 1名,物业或房地产类专业;
广告设计专业 1名;
会计专业 1名,或计算机专业;
作物遗传育种专业 1名,马铃薯方向;
食品科学专业 1名;
食品科学专业 1名,食品机械方向;
(六)察哈尔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工作人员20名。先在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中选任,不足部分从社会公开招考。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开拓进取和奉献精神;
(二)市卫校医学专业教师,职院教师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必须具备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护理专业为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有护士资格证书),其余专业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
(三)年龄28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1973年7月1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
一) 报名时间:2008年6月15日---2008年6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乌兰察布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宁区幸福大街47号)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的学历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报考,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
5、填写《乌兰察布市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考试
招考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法进行。
(一)考
试工作由市人事局牵头与招考单位统一组织进行;
(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统一在乌兰察布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布。
五、联系电话:0474-8211805 8865617 8288605
联
系 人:李卫东 刘利红
网 址:www.wlcbrsrc.com
附件:乌兰察布市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请点击下面的相关下载下载报名表)
乌兰察布市人事局
200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