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一期公务员通用能力培训班圆满结束。培训人数为43人。
公务员通用能力,主要包括以下九项能力:即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心理调适能力。
本次培训班是为了深入贯彻《公务员法》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在职公务员培训,不断优化机关公务员的知识结构,提高全盟公务员政策理论水平而举办的,参加公务员通用能力培训是公务员的法定义务和权利,培训成绩是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与任职、定级的重要依据之一。
本次培训由盟党校刘旭东副教授主讲,另外,还组织学员集中收视了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卫星远程学院的卫星直播课程,主要收视了由济南大学医学院副院长、著名心理专家马绍斌主讲的《公共服务中的沟通技巧》;由北京师范大学心理系“发展与教育心理学”硕士;北京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北京市教育心理学会副秘书长;清华大学心理咨询中心认证咨询师,周芹主讲的《心理调适能力》。
本次培训的明显特点是师资强,内容新,管理严,教学手段新颖。广大公务员的学习热情很高,收获很大,必将对今后的工作起到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