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拉盖管理区行政事业单位
考录工作人员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区行政事业单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面向社会公开考录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精神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和“双公示”的原则,着力引进行政事业单位工作急需、紧缺、管用的人才,确保新录用人员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身体素质,为管理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招录职位与计划
管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名、公安局(文职事业编制警官)5名。
三、报考条件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3、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中专以上学历;
4、户籍不限;
5、年龄3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矿山或采矿专业。
(二)公安局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录用人民警察规定的其他条件;
4、公安院校毕业的全日制国民教育中专及以上学历;
5、户籍不限;
6、年龄3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08年5月17日至5月20日,截止时间为5月20日17时整。
报名地点:乌拉盖管理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区党政大楼西侧)。
联系电话:3351251
报名手续: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3张。并填写《乌拉盖管理区公开招录工作人员登记表》。
(二)公示
本次招录将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为期两天的考前公示。
公示时间:2008年5月21日至5月22日,截止时间为5月22日17时整。
举报电话:3351117 3351238 3351251
(三)审查
公示结束后,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五、招录程序和方法
招录程序分为笔试或面试、体检、考核、录用五个程序。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08年5月25日。统一组织,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采取闭卷考试方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张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面试:面试时间为2008年5月26日,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依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报考职位与录有人数3:1有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都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报考职位及体检人数与录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出现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项目的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缺额,从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上述办法依次递补。
4、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所报考职位分别由管理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用人单位进行考核。
5、录用:经考核确定的拟录用人选,再次经过为期三天的公示后,由组织部、人事局审批录用。
六、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录对象和报名条件报考,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通过资格审查或考核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录对象和报名条件规定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2、根据公布职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得重复报名。一个职位报考人数与录用数未达到3:1比例的不予开考,由招录组织者在报名结束后24小时内通知考生。
3、每人缴纳考务费100元。
4、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08年5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5、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体检通知单》的,未参加笔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