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盟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事厅、地震局《关于2008年度全国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内震发[2008]165号)要求,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博士学
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1年;
(二)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3年;
(三)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4年;
(四)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5年;
(五)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7年;
(六)取得其他理学或工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一)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实务
2008年9月27日 9:00—12:00
(二)地震安全性评价案例分析
2008年9月27日 14:00—17:00
(三)地震安全性评价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08年9月28日 9:00—12:00
三、报名办法
(一)全区全部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交费。各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网(http://www.impta.com)下载报名表和查看有关报考事宜。
(二)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8月5日—8月10日;
(三)资格审查:2008年8月11日—8月13;
(四)网上交费时间:2008年8月11日—8月14日;
四、考点设置
考点设在呼和浩特市。
五、其它事宜
(一)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尽快做好考试的宣传、报名组织工作,必须严格按规定时间开展报名工作。
(二)盟直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和下载的报名表到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部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表要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旗县市(区)考生资格审查由各旗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时,一定要严格掌握报考条件,报考条件不得随意放宽。
六、考试费用
根据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每人收取报名费20元、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50元。
七、联系电话:0479—8206880、8235702
二〇〇八年八月一日
主题词:人事 专业资格△ 考试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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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地震局、人事局办公室 2008年8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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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