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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学校实际需要,经市委、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区招聘一批优秀教师充实到各校教师队伍当中。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招聘教师工作的管理,使招聘工作有组织、有秩序地顺利进行,特成立锡林浩特市招聘优秀教师考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冯淑娟 (政府副市长)
成 员:文宝元 (政府副秘书长)
岗嘎木仁(教育局党委书记)
陈长在 (教育局局长)
阿拉木斯(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局长)
王连山 (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陶格涛 (财政局局长)
米润喜 (编办主任)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全面负责教师招聘考录工作。
主 任:陈长在(兼)(市教育局局长)
副主任:岗嘎木仁 (教育局党委书记)
白音乌力吉 (教育局副局长)
左占云 (教育局副局长)
乌云巴特 (监察局副局长)
玉 花 (人事局副局长)
图 娅 (财政局副局长)
岳 雅 琦 (编办副主任)
工作人员:青格勒 (人事局干部股股长)
萨其拉图 (监察局副科级监察员)
包桂琴 (财政局行财股股长)
赵金一 (教育局招办主任)
郑 江 (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杨 英 (教育局人教股股长)
联系人:杨 英;联系电话:8212556。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及标准。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中学教师条件: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对口;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汉语授课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其它学科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二)报考小学教师条件: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英语、计算机、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要求专业对口;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汉语授课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其它学科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报考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条件: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科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要求专业对口。
四、招聘岗位:见附表。
五、招聘形式
招聘形式分笔试、面试考察(说课、模拟讲课)两个部分,按6∶1进行笔试。笔试结束按照3∶1的比例进入面试考察;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考比例6∶1的,取消该学科考试。蒙语授课招考比例根据报岗情况可适当调整到5∶1。特殊教育学校岗位的招考比例不限。
六、计分办法
笔试、面试考察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每项得分按百分制计算,两项得分加权计算得出合计分值,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进入面试考察的人员,在最后加权计算得分的基础上,追加荣誉分。即国家级3分;自治区级2分;盟(市)级1分,不累加,以最高荣誉为准。追加荣誉附加分的条件为任现职以来获得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劳模、教学能手、优质课、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称号,所获荣誉以各级政府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教研室颁发的证书和文件为准。各招聘岗位按最后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如遇招聘人数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单独加试,以加试成绩为依据。
七、招聘程序
(一)初步报名
2007年10月26日——11月26日。
(二)公布岗位和方案
2008年4月28日在锡林浩特市政府网站公布招聘岗位和招聘方案,在锡林郭勒日报公布招聘岗位及正式报岗时间。
(三)正式报岗
根据招聘岗位于2008年5月5日——5月20日(星期天不休息)到锡林浩特市教育局人教股正式报岗。正式报岗时需填写《正式报岗登记表》一式两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汉授)、符合加分的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一份;2008年毕业生报岗人员所需证书无法提供的,须提供毕业院校相关证明,但录用时必须提供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证书原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正式报岗登记表》可以网上下载也可到报名地点领取,要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报名费200.00元。
(四)考前公示。
2008年7月1日—7月5日在锡林浩特市政府网站公示各岗位报名人员名单及开考科目。
(五)笔试。
笔试拟于2008年7月下旬进行,7月6日—10日发放准考证。笔试分学段、分学科进行,试卷分蒙汉文两类试卷。考试内容主要为理论知识和基本专业知识两部分。笔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结束后,根据拟招岗位名额分别以1∶3的比例,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张榜公布,进入面试考察。
(六)面试考察。
笔试之后进行面试考察。面试分蒙汉文两种形式。采取集中封闭现场打分的办法。同一学科面试人员同时集中封闭,单独封闭后给定说课、模拟讲课内容备课15分钟后,进行说课、模拟讲课,评委现场打分。说课时间为3分钟,模拟讲课时间为12分钟。
面试之后,考察工作组将通过多种形式对其行为品德、工作或学习情况进行考察。
(七)考后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对于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或有人举报查证属实,各项成绩按零分处理并取消其资格。取消资格之后,人员排序依次递增。
(八)录用
经过笔试、面试考察、考后公示之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最后得分,将拟招聘人选上报市委、政府批复后,由人事局、教育局对拟录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核查,核查无疑议者由教育局统一分配到各相关学校,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学校有权提请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辞退。试用一年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
八、笔试、面试考察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锡 林 浩 特 市
招聘优秀教师考录工作领导小组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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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 招 岗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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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段 |
学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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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蒙语 |
汉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计算机 |
聋教育专业语文 |
培智专业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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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授高中 |
10 |
2 |
2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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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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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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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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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授小学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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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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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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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授初中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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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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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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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授小学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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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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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6 |
6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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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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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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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1 |
2 |
7 |
5 |
12 |
1 |
1 |
2 |
1 |
2 |
1 |
8 |
9 |
8 |
10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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