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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中心服务行为,打造中心良好社会形象,从根本上解决办事人员缺位,群众跑“冤枉路”的问题,中心将实行“A、B角工作制度”(又称“无缺位工作制度”)。
“A、B角工作制度”,是当A角因故不在位时,必须由熟悉A角业务,并行使与A角同等职权的B角负责受理各项业务。A、B两个责任人不得同时外出。凡正常工作日必须严格做到全日对外办公,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停止或拖延对外办公,无特殊情况,不能出现空岗、缺位现象,使来中心办事人员,应办的事情得到及时办理。
实行“A、B角工作制度”之后,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务必做到:
第一、只要来中心办事人员所带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能办的事必需立刻办理,不能办理的要说明理由,让来中心办事人员乘兴而来、满意而归,真正做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减少推委扯皮的现象,树立中心良好形象。
第二、打破工作人员分工模式,中心工作人员既要熟知人事人才政策,又要熟悉各项业务办理程序,不断提高为社会服务的能力,都要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本制度的贯彻落实具体由综合部监督实施,对于违犯制度规定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室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相应责任,所在部室和A、B角当年均不得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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